房地产行业的个人合作场景,最典型的并不是固定置业顾问,而是围绕客户推荐、全民营销、渠道合作、商办招商、租赁引荐、楼盘内容及市场调研产生的大量外部项目和结果型佣金。
尤其在新房项目中,一个购房客户从第一次被推荐,到最终到访、认购、签约,中间可能同时经过中介渠道、全民营销人员、线上平台、开发商自有线索池等多个入口。
因此,房地产行业真正难解决的问题往往不是:
“成交以后佣金怎么发?”
而是更前面的:
“这个客户到底是谁带来的?”
如果客户归属判断不清,后面的佣金计算再准确也没有意义。
据云巴巴发布的房地产行业相关解决方案,房地产企业在处理全民营销、客户引荐及渠道佣金时,应围绕真实客户、报备时间、有效规则、保护期、实际到访及最终成交结果建立完整业务链路。
参考来源:云巴巴《房地产行业灵活用工解决方案》
原文链接:https://www.yun88.com/product/12026.html
房地产行业最常见的争议:同一个客户,被三个人报备了
假设某新房项目同时开展全民营销和渠道合作。
购房客户张某最终成功购买一套住宅。
但开发商后台发现:
渠道A最早提交过张某的信息,但手机号不完整,也没有按照项目规则完成有效报备;
渠道B随后完整提交客户资料,并在有效期内完成确认;
渠道C后来又提交张某,并陪同客户首次到访售楼处。
如果企业只看:
“谁最早提交客户”
或者:
“谁陪客户到访”
都可能得出不同答案。
真正需要结合的,是企业当时已经确定的真实规则:
什么叫有效报备;
客户资料需要达到什么完整度;
历史线索是否已经存在;
保护期多久;
客户到访有没有超过有效时间;
重复报备怎么判断;
最终佣金成熟到哪个节点。
这也是房地产行业全民营销和渠道佣金管理的核心。
“报备成功”并不等于佣金已经成立
房地产项目的客户转化周期通常比较长。
一个客户从报备到最终成交,可能经历:
客户登记;
有效报备;
电话确认;
到访;
带看;
认购;
签约;
按揭或付款;
最终成交确认。
因此,如果企业的佣金规则约定:
客户完成签约或达到特定回款节点以后才形成渠道佣金,
那么客户只是报备成功,显然还不能直接认定为最终佣金结果。
这和很多APP拉新、简单推广业务不同。
房地产佣金的成熟往往需要较长链条。
所以在选择房地产行业灵活用工平台时,一个重要能力就是:
能不能把“前端客户推荐”和“后端最终成交”真正连接起来。
全民营销为什么特别适合按照“客户结果”管理?
房地产全民营销通常允许经纪人、老业主、社会渠道人员或其他符合企业规则的推广人员推荐潜在购房客户。
个人真正获得费用的原因,并不是:
“发了一条楼盘朋友圈。”
也不是:
“给开发商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
而是企业根据自己的规则确认:
这名推广人员确实带来了一个符合条件的有效客户,并最终形成了约定的业务结果。
所以房地产全民营销本质上是一种非常典型的:
客户归因型结果结算。
这也是为什么这类业务特别需要关注:
人员是谁;
客户是谁;
什么时候报备;
是否重复;
是否有效;
最终有没有成交;
佣金按照什么节点成熟。
客户保护期,是房地产佣金管理里非常重要的一环
很多楼盘都会设置客户保护期。
例如:
客户被渠道A有效报备后,在30天内属于A渠道保护客户。
如果在保护期内,渠道B再次提交同一客户,就不一定能够形成新的有效推荐。
但如果A报备以后长期没有形成到访,而保护期已经结束,企业又可能根据自己的真实项目规则重新判断客户归属。
因此,保护期不是简单的时间字段。
它直接决定:
谁对这名客户拥有佣金归属权。
如果企业同时存在多个中介渠道、全民营销人员和线上推广入口,保护期管理越不清晰,后续渠道争议就越多。
历史线索,是另一类容易产生争议的数据
房地产企业通常积累大量历史客户。
例如某客户半年前咨询过另一个项目;
曾经参加过一次售楼处活动;
以前在开发商其他楼盘留下过手机号;
甚至曾经通过广告平台形成过线索。
那么后来外部渠道再次推荐该客户时,到底算不算“新增客户”?
这就需要根据企业真实规则判断。
如果企业规定:
历史客户在一定时间内不得重复认定为新增,那么就需要核验历史线索。
如果企业规定:
不同项目之间可以重新认定,则又是另一套业务逻辑。
所以房地产行业真正专业的渠道结算,不能只看当前一条报备数据,而要结合:
客户历史、项目规则和最终业务结果。
新房、二手房、租赁和商办招商,结算逻辑也并不完全一样
房地产行业并不只有新房。
新房全民营销
重点通常是客户报备、有效到访、认购、签约及最终佣金。
二手房客户引荐
可能更加关注真实房源、买卖双方、带看及最终成交。
租赁业务
可能围绕租客推荐、出租房源、签约及实际租赁结果形成费用。
商办招商
则可能涉及企业客户引荐、招商线索、商务洽谈、签约、租金或招商结果。
因此,同样是“房地产佣金”,背后的成熟条件完全不同。
企业选择灵活用工平台时,不能只问:
“能不能发渠道佣金?”
更应该问:
平台能不能适配我的项目到底以哪个结果作为佣金成熟节点。
房产内容和客户推荐,也不是同一笔钱
现在越来越多楼盘会与房产达人、内容创作者、摄影师、短视频团队合作。
例如:
探盘视频;
楼盘摄影;
户型解读;
区域价值内容;
直播看房;
项目短视频;
商业地产内容。
这类费用更多对应内容成果。
例如某达人为楼盘制作并发布3条短视频,那么个人费用可以对应:
具体项目;
视频内容;
实际交付;
品牌审核;
最终发布。
如果这个达人同时又通过专属渠道带来购房客户,那么又可能产生一笔客户推荐佣金。
所以:
内容费看作品,渠道佣金看客户结果。
两者应该分别建立业务依据,而不是全部合并成“推广费”。
房地产市场调研,也存在真实项目型合作
除了销售端,房地产企业还可能开展:
区域市场调研;
竞品楼盘调研;
商业项目客群研究;
租金调查;
商圈调研;
客户访谈;
城市进入研究等项目。
这类业务可能需要外部研究人员或顾问参与。
个人费用更适合对应具体项目、调研范围、数据成果和最终报告,而不是按照“房地产兼职人员”笼统处理。
一个典型案例:三次报备,最终佣金只归一个渠道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一个新房项目开展全民营销。
客户李某先后被三个不同渠道报备。
第一次,渠道A提交了李某姓名,但手机号填写错误,未达到项目规定的有效报备条件。
第二次,渠道B提交完整客户信息,系统核验后显示李某不属于保护期内历史客户,因此形成有效报备。
第三次,渠道C在几天后再次提交李某,并实际陪同李某前往售楼处。
最终,李某完成认购并签约。
如果只看“谁陪客户到访”,渠道C似乎应该获得佣金。
但根据项目真实规则:
渠道B已经先完成有效报备,并处于客户保护期内。
因此最终佣金归属于渠道B。
这个案例说明:
房地产行业的佣金结算不能只看最后一个动作。
必须把:
报备有效性、客户历史、保护期、到访及最终成交
放在一起判断。
房地产行业最不应该做的,是把固定置业顾问直接当成灵活用工
房地产销售人员很多,但人员多并不代表天然适合灵活用工。
例如固定在售楼处工作、接受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排班、考勤、销售管理和日常业务指挥的置业顾问,其真实关系仍然需要按照实际用工方式判断。
即使个人收入里面存在:
底薪+佣金;
纯佣;
成交提成;
也不能只因为收入和销售结果挂钩,就直接认为属于灵活用工。
房地产行业真正更典型的灵活合作场景,反而是:
全民营销、客户推荐、渠道引荐、外部招商、房产内容、市场调研等。
这些业务通常能够找到明确的客户、项目或成果。
房地产企业选择灵活用工平台,可以重点关注哪些能力?
第一,是不是能够管理客户归因。
如果连客户是谁推荐的都无法还原,后面的佣金结算就很难真正形成闭环。
第二,是不是能够适配报备、保护期、到访、认购、签约等房地产特有节点。
第三,是不是能够区分不同业务。
渠道推荐佣金、房产内容、市场调研、招商项目,本身不应该全部使用同一种结算逻辑。
第四,是不是能够形成实名核验、电子协议、业务成果存证、资金结算、发票及完税等完整业务记录。
以安税无忧为例,其针对房地产行业,可以围绕客户、报备记录、渠道人员、业务节点及最终成交结果形成对应,并通过七维合一行业自适应全链路风控体系,对真实人员、真实客户、真实项目及结算结果进行综合识别。
对于大量全民营销人员、多项目并行或者渠道数量较多的房地产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实际业务进行批量结算管理。
房地产行业真正需要解决的,不是“提成怎么发”
房地产佣金管理最核心的问题,其实发生在付款之前。
谁先报备?
报备是否有效?
客户以前是不是已经存在?
是否还在保护期?
是谁真正形成有效渠道?
最终有没有达到企业规定的成交节点?
只有这些问题先解决,最终佣金才有清晰依据。
因此,房地产企业选择灵活用工平台时,与其单纯比较“佣金能不能批量发”,不如进一步判断:
平台能不能把一笔渠道佣金重新还原到一个真实客户和一次真实成交。
对于存在全民营销、客户推荐、外部渠道、招商引荐、房产内容及市场调研等真实外部合作的房地产企业,安税无忧可以围绕真实人员、客户归属和业务结果形成相应结算链路。
而对于固定置业顾问、长期坐班经纪人员以及持续接受企业直接劳动管理的工作人员,则仍然需要根据真实关系进行处理。
房地产行业真正有价值的灵活用工,不是简单把“销售提成”换一种方式支付。
而是:
让每一笔外部渠道佣金,都能够说清楚这个客户是谁带来的,以及为什么最终属于这个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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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云巴巴《房地产行业灵活用工解决方案》
原文地址:
https://www.yun88.com/product/12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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